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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农药日期、违法使用毒死蜱,新疆通报五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2025-11-03 08:08:34来源:金农网金农号自媒体中心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10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农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2025年第二批),其中五项案例涉及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的违法经营与使用。

      01喀什地区伽师县某农资店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2025年3月20日,伽师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伽师县某农资店经营的棉花种子,不能提供相关档案。经立案查明,该农资店存在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伽师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农资店作出罚款2300元的行政处罚。
  02克州阿克陶县某农资店经营未按规定备案种子

  2025年6月30日,克州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农资店经营专柜上摆放的新疆广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GY519号(57袋)和广宇2039号(34袋)种子,无法提供种子备案证。经立案查明,该农资店存在经营未按规定备案种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阿克陶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农资店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03伊犁州伊宁市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劣质农药

  2025年3月3日,伊犁州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伊宁市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营业和仓储场所摆放有已清除生产日期的农药23种约1900公斤,已完成生产日期修改的农药78袋。经立案查明,2025年2月以来,当事人对其销售剩余的超过质量保证期的9种农药,以及即将到期的13种农药进行擦除生产日期及批号,并将80%戊唑醇水分散粒剂78袋更改日期,上述农药货值金额合计123811.5元,案发时已过期农药和更改日期的农药货值金额共计35314.5元。当事人经营劣质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伊犁州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作出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设备,并罚款70629元的行政处罚。

    04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易某违法使用禁限农药(毒死蜱)案

  2025年7月29日,根据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检验报告结果,阿克苏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易某种植的黄瓜样品中检出毒死蜱残留的违法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经立案查明,易某对种植的黄瓜违规使用禁限农药(毒死蜱),且监督抽样前已销售黄瓜700千克,合计490元。易某生产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农药(毒死蜱)农产品(黄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阿克苏市农业农村局责令易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90元,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05博州博乐市某有机肥料制造厂未取得登记证销售肥料案

  2025年7月24日,博州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博乐市某有机肥料制造厂生产销售的“聚绿情”生物有机肥无法提供其肥料登记证,在农业农村部网上产品登记查询平台上也未查到相关登记信息和申请。经立案查明,2025年4月以来,该厂生产该有机肥料10吨,赠送农户试用2吨,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的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肥料登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博州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作出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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