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山东省2025年
农药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山东省2025年
农药管理工作要点
一优化产业布局,引导结构调整1.优化
农药产业布局。开展“十五五”
农药产业发展规划调研,科学谋划产业战略布局。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进
农药企业进园入区,壮大
农药产业优势集群。加快培育
农药行业新质生产力,促进
农药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龙头企业和优势产能整合中小型企业,逐步退出一批弱小生产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
农药集团。加快淘汰高污染、高风险的落后产能,关闭环保、安全不达标的企业。撤销磷化铝制剂生产企业相应产品生产许可,加强对留存生产企业的管控。
2.引导产品结构调整。鼓励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
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推动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体结构
农药生产,支持生物
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生产。引导企业优化产品结构,鼓励支持生物
农药、适用飞防应用的新剂型、新产品登记。组织开展
农药行业创新交流活动,适时出台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
二加强监督管理,保障行业安全3.严把生产许可关口。严格控制新增
农药生产企业数量,严格落实“一企一证”管理,严格技术审查和实地核查,严格
农药生产企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设施设备准入管理。开展生产许可审查“回头看”,加强
农药生产许可审批证后监管。对不符合《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
农药生产条件,且不能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的,依法吊销
农药生产许可证、撤销生产许可范围或到期不予延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农药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原药项目,以及迁址、新增生产地址等重大事项,应事先向省农业农村厅书面报告。
4.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开展全省
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指导
农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措施等工作。督促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紧盯高毒
农药、危险化学品
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等关键环节,做好各类安全风险防范。
三强化经营管理,规范市场秩序5.严格
农药经营许可。合理布局
农药经营网点,严格执行
农药经营许可条件,试点推行
农药经营“高效办成一件事”。经营限制使用
农药的,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溯源管理。经营场所要具备仓储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条件,配备能够为
农药使用者提供相应指导服务的从业人员。
6.加强经营单位监管。县级要做到
农药经营门店监督检查全覆盖并详细记录相关检查情况,省、市适时开展抽检和飞行检查。重点检查经营门店经营许可证、购销台账、产品包装及标签,适时抽取样品开展质量检测。对不符合经营条件或存在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的门店,依法采取退出措施。
7.推进标准化门店建设。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标准化
农药经营门店建设,市、县两级也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示范带动当地
农药经营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逐步构建经营场所、产品摆放、经营行为、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和废弃物回收“六规范”模式。四规范监督抽查,提升产品质量8.加大产品抽检力度。紧盯重点农时、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开展部级、省级
农药监督抽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市级及以下
农药监督抽查。各地要相互配合,做好各级质量监督抽查协调服务工作。要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
农药的违法行为。
9.加强质量检测督导。加强对检测机构指导服务,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提升检测装备水平和检测人员素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实行产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管理,做到生产全过程可查、质量可控。五严格使用管理,推动减量增效10.加强用药检查指导。加强对生产基地、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经营服务组织
农药使用的监管和追溯。重点检查是否建立
农药使用台账,是否存在购买来历不明
农药行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禁限用
农药、超范围使用
农药和不遵守
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违规行为。加强植保专业队伍培训,明确熟悉病虫害防治和
农药安全使用的专家或技术员分区包干巡回指导。
11.推进
农药减量增效。淘汰高毒低效化学
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风险
农药和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措施。大力推广高效施药器械、智能化精准化施药技术、交替轮换用药等措施,提高
农药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
农药使用。六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合法权益12.强化网络销售监管。联合公安、网信等部门依法查处未取得
农药经营许可证在电商平台和直播平台上销售
农药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禁限用
农药、假冒伪劣
农药以及误导农民过量使用
农药等不法活动。加强对电商平台销售
农药行为监测,严格把关进驻
农药经营商户资质,对不能提供真实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或存在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的网店,依法采取退出措施。
13.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区域协作、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采取检打联动、行刑衔接的方式,对核实为假劣
农药的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对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制假黑窝点、“忽悠团”和进村入户销售假劣
农药等的持续整治,以除草剂、生物
农药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禁用
农药、假劣
农药、未经登记
农药,无证生产经营
农药(含以委托加工名义出借
农药生产许可证和
农药登记证),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出具虚假登记试验报告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使用溴甲烷、二氯丙烯等违法行为。开展蝇香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鼓励各地设立奖励基金,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七落实相关措施,提升管理效能14.摸清生产经营底数。针对当前
农药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及迁址更名频繁,
农药经营门店因经营不善关门闭店逐年增多的现状,组织开展
农药生产企业及
农药经营单位摸底调查工作,摸清
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信息,建立“一企一档”。做好全国
农药生产销售统计调查工作,组织辖区
农药生产企业、
农药批发销售固定监测点及时准确填报数据信息,强化数据质量审核把关。
15.加强登记试验单位监管。根据《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强化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的日常监管,跟踪检查备案试验的进展情况和操作规范情况,严肃处理有关违规行为。
16.推进
农药管理数字化建设。加强
农药追溯系统推广应用,及时、准确录入
农药产、销、用全程各环节信息,不断提升
农药监管信息化服务水平。选取部分市县开展
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试点,推广“鲁农码”亮码购药、扫码监督、扫码溯源等应用,全面推进
农药管理数字化建设。
17.推进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压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责任,加快推进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积极构建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会同生态环境、供销等部门做好
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18.强化政策宣传培训。举办山东
农药大讲堂,持续加强
农药管理人员和
农药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做好新修订的《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规章宣传贯彻工作,提高公众对
农药知识、农户对科学用药的认知水平。关键农时季节,举办
农药打假暨放心
农药进村下乡活动,讲解真假
农药鉴别方法,指导农民科学用药。